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况应当返还彩礼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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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7 00:46
离婚案件中符合以下情况的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7 00:41
离婚案件中符合以下情况的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