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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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4:59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确定原则基于控制权。当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表明其能够实施控制,此类单位被视为子公司,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然而,如存在相反证据,表明母公司无法控制,则应例外处理。
即使母公司的表决权不足半数,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也可能认定为控制:一是通过协议拥有超过半数的表决权;二是母公司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策略;三是能任命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多数成员;四是母公司在其决策机构中占多数。
在判断控制权时,还要考虑可能的潜在表决权因素,如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无论子公司规模大小或业务特性如何,母公司应将其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畴,以全面反映其财务状况和业务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表。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