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山东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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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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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2 05:34
山东省最新的产假规定为女职工提供158天的产假,这一规定在国家标准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了60天,同时规定男方享有7天的护理假。以下是根据2024年最新山东产假规定整理的要点:
1.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2.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3. 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 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 哺乳期间保护: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6. 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请注意,以上内容基于2023年的知识截止日期,具体规定可能会有变动,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