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可以享受的待遇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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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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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5 17:45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依据有关的规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情况是没有直接的工伤待遇的,伤残补助金也会撤销。
一、工伤认定可以享受的待遇是哪些?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依据有关的规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情况是没有直接的工伤待遇的,伤残补助金也会撤销。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二) 伤残津贴
1、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三)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1、 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当然这是在满足享受条件的前提下,想要得到工伤待遇那么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在得到鉴定结果后才能确定相应的待遇标准,所以劳动者在受伤后要按照规定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