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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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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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17:19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地域管辖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其次,经过行政复议的,原则上无论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复议决定,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两地不一致时,由当事人选择提起行政诉讼。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被告和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所在地包括: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人身自由被限制地。
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7:41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地域管辖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其次,经过行政复议的,原则上无论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复议决定,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两地不一致时,由当事人选择提起行政诉讼。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被告和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所在地包括: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人身自由被限制地。
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同样可以管辖。 一、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
行政诉讼法院的管辖权原则是什么
律师解答: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律师补充: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
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的管辖怎样确定
1、一般地域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3、共同地域管辖。【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审理,对于那些比较复杂的专利纠纷由专利人民法院管辖,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有重大影响的涉外行政案件则由最高级是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
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如下:(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律师补充: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提起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实行的原则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级别管辖:1、以基层法院管辖为原则。2、中级法院管辖:国务院部门及县级以上政府为被告的,海关处理的,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3、高级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4、最高法院:在本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一审。【法律分析】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