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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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07:58
在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下,建设单位必需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公司来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管工作,亦或是选择那些既具有工程监理同等资质、且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商之间不存在任何附属或利益冲突的同一工程的设计单位来担任此项职责。建设单位与所委托的工程监理公司之间应签署正式的委托监理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级重点建设工程;(2)大型公共设施工程;(3)大规模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工程;(4)涉及到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以及(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类型工程。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流程如下:1.发包方应与监理方签署委托监理合同,双方需就监理事宜达成明确约定;2.在发包方与监理方签订了监理合同之后,监理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监理;3.当建筑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若监理方已尽职履行了监理义务,则发包方应按约向其支付报酬;反之,若未能履行监理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