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7:4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5:56
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债务纠纷问题较为突出,常常成为困扰企业破产案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破产财产总额的确定,影响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那么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如何规定的?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答: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权处理如下: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析:
债务纠纷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本文所谓破产程序中的债务纠纷,是指破产财产管理人向破产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
公司宣告破产的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张志娟,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第七届陕西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取得陕西省首批婚姻、公司专业律师证书。获得锦旗多面。执业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6:00
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债务纠纷问题较为突出,常常成为困扰企业破产案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破产财产总额的确定,影响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那么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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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如何规定的?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答: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权处理如下: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析:
债务纠纷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本文所谓破产程序中的债务纠纷,是指破产财产管理人向破产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
公司宣告破产的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张志娟,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第七届陕西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取得陕西省首批婚姻、公司专业律师证书。获得锦旗多面。执业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