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拖着不执行咋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2:3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2:14
如果强制执行被拖着不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执行缓慢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
提供财产线索。尽量查找并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便加快执行过程。
向上级法院反映。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向其上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监督或直接介入执行。
向人民检察院或政府投诉。如果认为法院存在不作为或违规行为,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控诉或向同级人民政府投诉。
申请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待发现财产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采取法律行动。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拘捕、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均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选择和实施。
执行人不履行强制执行判决的后果如下: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财产,冻结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不执行可以到上级法院进行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从收到了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算起超过六个月仍然没有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是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是指令其他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