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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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1:16
劳动合同 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协议当中,为了让双方履行合同,常常会在合同中增加违约条款,以确保合同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那么是否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原因是什么?
网友咨询:
是否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原因是什么?
江西尚饶律师事务所许金建律师解答:
不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除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江西尚饶律师事务所许金建律师解析:
对于员工违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劳动者违规离职的,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是此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与员工违规离职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且还得证明实际损失的数额。
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劳动合同的内容以及条款一般由企业制订。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设置违约金条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员工突然“跳槽”产生的用工不稳定,以及由此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遵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劳动合同毕竟与普通债权债务合同不同,还具有人身属性。普通的债权债务合同双方主体地位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许金建,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特聘书记员,现为江西尚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特聘仲裁员,专业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