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解读-743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3:5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4:32
民法典合同编第七百四十三条规定,当出租人存在以下情况时,将影响承租人对出卖人的索赔权利:一、明知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却不告知承租人;二、在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未提供必要协助。如出租人怠于行使对出卖人的索赔权导致承租人受损,出租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在融资租赁中,这一条款明确了出租人的协助义务和通知义务,特别是当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出租人有责任告知并支持承租人行使索赔。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面临承租人的赔偿请求。此外,出租人必须积极参与索赔过程,以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可能导致索赔失败和经济损失。
理解这一规定的关键在于,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违反协助和通知义务时,依据法律要求其承担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应明确这些义务,以减少纠纷和确保交易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