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0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3:33
我国法律之中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可以进行自动解除的。如果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再协定通知,对方不自信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对方不自信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既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会。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工作中往往劳动者不会主动提出、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主动提出、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与续签合同、是要承担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风险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是要根据双方之间所进行签订的合约来进行确定。确定到期之,如果不进行续签的话,员工决定不进行续签,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进行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续签的话,是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劳动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工资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