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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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15: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考虑诸多因素,其中包括可能判处的刑罚、社会危害性程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状况及羁押期限等方面。针对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129毫克每百毫升的案件,我们需要对可能判处的刑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若醉酒驾车行为未引发严重后果,且无其他加重处罚情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其可能面临拘役或管制的刑罚。根据该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则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在醉酒驾车行为未产生严重后果且符合其他取保候审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等前提下,理论上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结合具体案情与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判断来确定。若醉酒驾车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如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根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会相应降低。总而言之,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必须依据具体情况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若醉酒驾车行为未产生严重后果且符合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理论上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但若后果严重,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会相应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