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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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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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0:32
1、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且同居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属于事实婚姻,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未婚同居所生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