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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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20:48
非法拘禁,指以非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始以来,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明星罪名,与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罪名位于同一层级,该罪名多发生于追讨债务过程之中。那么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案件审理有哪些过程?
网友咨询: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案件审理有哪些过程?
江苏顺邦律师事务所王震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要件为:
1、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3、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4、侵犯对象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案件审理过程:
(一)庭审准备(二)法庭调查(三)法庭辩论(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江苏顺邦律师事务所王震律师解析: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王震律师,常州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现为江苏顺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执业以来,以“诚信执业、精益求精”为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