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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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3:34
公司晚上开会的,应当算加班。劳动者到了晚上,应当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开会的,应当属于在休息时间做工作的事情,劳动者的开会行为应当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一、公司晚上开会算加班吗
公司晚上开会的,应当算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后,每日可以延长一个小时的加班时间,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延长3个小时的加班时间。然后用人单位要求晚上加班的,应当属于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当属于加班。劳动者有参加晚上开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二、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形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然后劳动者不愿意加班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但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是不可以拒绝的,劳动者必须去用人单位加班。那就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晚上要求劳动者开会的,开会行为应当属于加班行为,毕竟这个就是在工作之外的时间,来处理工作问题,应当属于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