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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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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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6:06
拆迁过程中,我们知道都是需要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协议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拆迁的双方当事人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就要受协议的约束。
网友咨询:
签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
2.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合同中应当注意的主要条款包括: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等。
3.约定违约责任。为了以防万一,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该条款对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也有一定的作用。
4.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在未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之前,切忌将这些原件上交,而是要严加看管自己的原件材料。
5.被征收人签“空白协议”的风险是非常大的,事实证明签空白协议的被征收人根本不可能拿到足额利益的。无论拆迁方以何种理由催促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人切记,只要补偿不合理,就不要签字。
律师补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