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三次起诉离婚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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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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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1 21:29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有可能会存在三次起诉离婚的,可能前两次起诉离婚,证据不足,那么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在于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
现实中是可能存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判定离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与次数无关,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多。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能是判定能否离婚成功的决定因素,而是要看婚姻中是否满足可以起诉离婚的条件,如果条件允许就可以离婚成功,否则就算是一百次起诉,不满足离婚条件的话,*也是不会判离婚的,下面为大家展示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那么*才会判决离婚的,否则不管是起诉几次,*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都是会判决离婚的。诉讼离婚一般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份想要离婚才会采取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