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能退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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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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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2 17:14
男女双方离婚能退彩礼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彩礼返还的要件。在我国的彩礼返还的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如果是男女双方离婚时男方家庭由于彩礼欠下巨款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法院在实践中还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量作出裁判。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在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就已经给了女方彩礼,后来双方又分手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办了婚礼但是同居时间较短的,彩礼仍需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以本理由主张彩礼返还,需要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是因为求学、工作而两地分居未能共同生活的,男方不能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不是日常用语中的生活困难。以这个理由主张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婚姻还属于存续状态,男方以生活困难为理由主张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不会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正常情况下,结婚后又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离婚时如果男方家庭由于彩礼欠下巨款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法院在实践中还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量作出裁判,如参考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是否育有子女等因素。
通常来讲,婚姻缔结前交换的数额较小、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没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可不予返还;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有共同孕育的子女,一般可不予返还、返还彩礼时还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果是因为男方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会小一些。
根据中国传统的婚嫁习俗,娶老婆都需要给彩礼。各地区的彩礼在内容和数额上都有所不同,在彩礼数额比较高的地区,男方家庭往往会因此背负巨额债务。男方家庭通常会认为给彩礼是以双方婚姻存续为条件的,离了婚以后这个婚就没了,彩礼当然需要返还,但是真正的处理方式是要按照彩礼返还的要件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