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如果没有造成残疾或丧失劳动力,不做伤残鉴定的话,赔偿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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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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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4:21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如果工伤职工在治疗后没有出现残疾,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3. 即使没有造成残疾或丧失劳动力,工伤职工依然有权享受医疗费用赔偿。这些费用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相关费用。
4.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能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依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