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关于劳动时间的问题(每月平均252小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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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0:09
你说的问题在我国大城市具有普遍性,一般现在的私人企业和小公司,都是采取变相的违法行为对员工进行压榨,比如不签劳动合同(这个新劳动法有专门规定对付这种行为),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少放假或者不放假,延长试用期等等,你说的延长劳动时间却不算加班费是很常见的一种压榨员工的手段,在广州更是普遍如此。
如何解决呢?首先,你要想清楚,忍气吞声肯定是不行的,你一定要争取自己合法权益,方法不外乎2种,第一找老板谈,老板要么和你谈,要么就会找借口找理由推脱,这个时候用第二种办法,炒老板鱿鱼!(因为一般用法律手段维权,基本最后老板也不会用你了)这个时候最好先收集一些有利于你的证据,比如工资单,打卡表,公司财会的工资报表(这个有难度)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了,而且能证明你工作的具体时间最好,然后先找劳动仲裁,有证据的话,一般可以胜诉,如果败诉了,你还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最好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
你越是软弱 越是被老板压榨,你只有表明你的态度,老板才会正眼看你(他们一般都是欺软怕硬)最后走的时候记得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你的老板,比如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延长工作时间之类的,罚他点钱,你走得也走的痛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0:10
现在的民营企业很难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如果年一想继续做下去,那就只有忍气吞声了,民营办法啊,基本是都是这样啊.如果年一不想做下去,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0:06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劳动法同样适用于私企。新颂布的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到时企业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那时民政部可能会好些。
现在一些私企都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在贯彻劳动法上也有一点的难度。主要还是经济不发达,用工方面供过于求,要解决吃饭问题。所以,有的方面只好先放手了,等往后再规范。
你是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我认为还是根据当地的情况权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