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债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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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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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3:30
1. 所谓的“为了逃避债务离婚”,实际上是指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转移财产,这种做法是无效的。
2. 如果债务人在离婚过程中将财产全部转移到配偶名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这一财产转移行为。
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限于其自身的债权。
4. 债权人因行使撤销权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如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如果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同样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