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对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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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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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9 10:50
因为我国海商法对于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未作具体规定,因而应当适应我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船舶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对于担保法规定的范围在此不再赘述,现主要研究非担保法列举的债权范围。①设定船舶抵押权的相关费用:设定船舶抵押权通常会涉及注入贷款协议、抵押协议、保险权益等各种复杂的法律文件,相对应需要支出的律师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船舶抵押对抗第三人所需要进行登记的费用等等。②抵押船舶的保险费:我国海商法第十五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应当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未保险的,抵押权人有权对该船舶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因此当抵押权人垫付保险费用后,该保险费用就成为独立的一个债权,有必要对此进行明确约定并使其成为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③抵押船舶的施救费用:抵押船舶遭受的大部分风险均可以通过保险解决,但毕竟存在一些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风险。在抵押船舶遭受风险而抵押人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抵押权人经不可避免采取措施并产生一定的费用。对于上述各项费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属于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同时应当在进行船舶抵押登记时一并办理登记,以此来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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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要留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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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船舶担保物权
船舶担保物权是指以船舶为主要标的的担保物权。这类担保物权是海事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协议取得的,并以与债的发生有关的船舶为主要标的的物权。建立以船舶为标的的担保物权制度,对保护海事债权人的利益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船舶担保物权的分类同时,根据《海商法》,船舶担保物权可分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
海商法调整对象之我国船舶担保法是怎样的呢?
船舶担保法是指关于海上运输和与其有关的行为所产生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包括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两方面的内容。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来说,以下各项海事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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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的内容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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