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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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6:45
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般多发生于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除此情形外的婚内借款应当结合借贷金额、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夫妻之间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
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析:
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依据一纸欠条,具体要看借款协议是否满足以下几点:
1、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
2、借款来源属夫妻一方个人或者共同财产。
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卢苇丛律师简介
88年至92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行政机关工作过,94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现为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7年擅长于民事合同、家事婚姻、刑事辩护等,专业、严谨、诚信、处处为当事人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