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会计准则中,利息收入是独立科目(6011 利息收入),分录该怎么做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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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3:43
关于你多交税的分录是对的,
银行扣税费时(必须这样做,)
借 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税务退回分录,这样几平了。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至于转其它应收款的分录是完全错误的。详细不代表正确。
请注意6011是金融专用科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3:47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包括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和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按收入准则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笑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