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欠付工程材料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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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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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4:27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工程项目中,承包人承包项目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施工的情况比较普遍,施工方和承包方出现分离。
网友咨询:
实际施工人欠付工程材料款怎么办?
律师解答: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材料拖欠后,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调解方式。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
3、诉讼方式。工地欠材料款不给的话那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当然你需要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买卖双方的资格,以及欠款的数目等,法律上是拿着能够证明您给对方送货、对方收货后又不付款的证据找律师代理诉讼,去法院解决,由法院审理判决、执行。
律师补充:
实际施工人以承包人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时,供应商可以承包人为被告。
实际施工人借用承包人的资质后承揽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以承包人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如果实际施工人拖欠供应商的货款,则此时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均应当偿还对供应商的欠款。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现象非常普遍,但是实际施工人对外签署的买卖合同和实际施工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承包方不必然承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供应商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去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非合同相对方的承包方对货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