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对象具体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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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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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20:45
管制措施一般应用于案件性质相对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罪犯身上,同时还需要评估他们所潜在的人身风险大小。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适用管制刑罚的具体罪名主要分布在扰乱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以及侵犯婚姻家庭权益的相关犯罪领域内。
这些案件的共同特质便是其案情性质不太严重大致上只是轻微的违法行为,但仍然会对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由于管制措施并非剥夺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反而只是在有限度地加以限制,因此它往往更适合那些人身风险性相对较低的罪犯。
根据我国大陆法系相关法律规定,管制期通常有三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时间跨度,然而,当被告人犯有数项罪行并且需要合并处罚时,管制期限有时候可能被延长至三年甚至更长。
管制期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进入监狱服刑的话,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将等同于两日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