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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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2:15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文件于2005年1月26日发布,编号为财库[2005]10号。此通知主要针对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以及所有代理银行,旨在规范在银行资金实时清算前,为预算单位提供资金便利的垫付资金计息管理。
新办法规定,为了简化预算单位的用款流程,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制定了这一暂行措施,要求各地在执行时,可根据本地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可以参考此办法制定相应的规则,或者实施适合本地特殊情况的过渡性措施。这表明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旨在适应各地的实际需求。
文件的附件部分详细列出了《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供相关部门参考和执行。该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05年1月26日,标志着这一金融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