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教育部印发的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5:5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8:04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外来〔2007〕39号),针对近年来我国部分高校在开展英语授课医学本科教育中遇到的问题,旨在规范管理并提高教育质量。通知指出,一些学校在扩大留学生规模时,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教学质量。例如,有些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生源质量不高,仅凭高中毕业证录取学生,这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声誉构成威胁。
为确保来华留学生医学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部成立了专家工作组,制定了《暂行规定》。从2007/2008学年度开始,高校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招生将实行计划管理,只有符合标准的学校才能公布招生计划。2007/2008学年度,30所高校被确定为接纳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学校,未列入名单的高校不得招生此类留学生。对于在名单颁布前已接收学生的学校,他们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保证现有留学生的教育质量,并向留学生解释新的招生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公布的学校名单是动态的,将根据专家评估结果每年更新。未列入名单的学校可以招收汉语授课的医学留学生,但需确保培养标准与我国学生一致。各地高校应将实施情况及时上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附件包括《暂行规定》和相关学校名单及计划表。
此次通知旨在强化对来华留学生医学教育的规范,确保教育质量和公平性,为留学生的学术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