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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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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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18:29
长沙市中级人民*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以下是部分主要部门的职责:
1.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政务,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会议事务、与*和政协委员联络、文秘、保密等工作,以及案件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同时负责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 *部:负责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进行思想*工作,管理机构编制,负责表彰奖励、干部教育培训,处理人事管理、干部任免等事务,包括法官等级评定和出国人员审查。
3. 立案一庭(*员管理处):负责案件审查立案、收费,审理管辖争议案件,监督指导基层*工作。
4. 立案二庭:负责申诉审查和听证,指导基层*涉诉信访和再审立案工作。
5. 刑事审判庭:分别审理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包括*、公共安全、侵犯公民权利等,指导基层*刑事审判。
6. 民事审判庭: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7. 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审查执行申请,监督指导基层*工作。
8. 执行局: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监督指导基层执行工作,下设执行裁判监督庭负责执行裁判监督和事务局的监督。
9. 研究室:负责调查研究、审判经验总结,以及地方立法活动中的意见征集。
10. 司法*支队:负责司法*培训、警卫法庭等工作,维护*秩序。
11. 司法技术处:负责司法鉴定和技术工作,指导基层*相关工作。
12. 行政装备处: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和*设施管理。
13.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受理控告和违纪问题查处。
14. 机关*: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协助*部进行思想*教育。
15. 离退办:负责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