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我缴纳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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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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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6:53
单位逃避缴费义务的行为,对于员工来说,记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也就相对减少,从而影响将来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另外,医 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法律对此操作也是明令禁止的。
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处理。
第一,单位没有交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的,这属于一种行政追缴行为,那么作为员工应该向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是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或者是当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由相关的行政机关进行依法追缴。那么这种情况下追缴社会保险不是司法机关所处理的事项,也就是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不处理社会保险的追缴问题。
第二,员工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法院的司法处理程序。
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应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单位不给你交社保,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承担此项义务。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把之前没交的社保及时补缴到社保经办机构。
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中心、税务中心都是可以的。
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
如果投诉举报后没有解决问题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选择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随时提出“被 迫离职”,给单位发出书面 “被 迫离职通知书”,写明:由于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而被 迫离职。这样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实际工作期间的社保以及赔偿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员工可以及时向单位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向单位承诺“自愿放弃社保”是无效的
也有某些单位为节省用工成本,将原本就属于员工的薪酬分拆出一部分作为社保补贴,并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殊不知,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如果不缴纳,企业是立不住脚的。就算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企业还是需要缴纳!
因为这个承诺书是无效的!为什么呢?因为承诺书或相关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单位仍需要缴纳。
参加社会保险不只是权利,也是必 须要履行的义务。不管单位用什么操作、找什么理由,意图将责任转嫁给员工,只要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社保,都是违法的。即使员工自己写了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书面保证书或者其他什么约定,也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仍然无法逃避依法缴纳社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