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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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3:38
不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经常有人事变动。特别是一些销售行业,人员流动的特别快。有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或是法人也会发生变更。那么法人变更重新签合同吗?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法人变更,要重签合同吗?
河北贾俊清律师事务所贾海天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人变了不需要重签。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要变更,需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依照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与法人组织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法定代表人建立劳动关系。
河北贾俊清律师事务所贾海天律师解析: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在劳动合同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有的用人单位就利用劳动合同的变更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用人单位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仅仅是口头上讲一下,而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进行修改;或是虽然变更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不把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自己保管,而是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贾海天律师简介
待人以诚,立世以信,将每一个平凡案子做好即是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