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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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2:15
两口子感情好时,自然不存在分割财产之事,但当闹起离婚时,大到房子、汽车,小到一个床单被罩可能都在双方计较之中。那么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 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工资、奖金;
(二) 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夫妻双方或一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 退伍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计算时,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九) 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的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