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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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1:12
证券公司的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严格按照准则编排,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报告的显要位置,公司需明确声明董事会、董事及合规负责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有责任,如有董事对报告持有异议,需单独声明并陈述原因。报告还强调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的公告要求,以及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
公司简介部分,需要提供法定中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历史沿革、员工情况、组织结构和证券营业部分布等也是摘要的重要内容。财务报告方面,需详尽披露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主要项目的期末数、期初数和增减百分比,同时计算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对审计意见和股本变动进行披露。
股东情况需列出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五大股东持股详情及其质押或冻结情况,以及关联股东关系。公司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负债状况和重要融资活动分析也在摘要中体现。业务经营概况、市场竞争分析和重大业务变动对业绩的影响也是报告不可或缺的部分。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和报告期间的重要事项,如业务资格变化、诉讼金额、表外项目、处罚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变动及期后事项,都需在年度报告摘要中简要说明。
《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为规范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提高证券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而制订,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要求编制年度报告。 该准则共五章、七十条(含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监会计字2002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