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成立还用再缴出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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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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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4:52
如实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就不用再缴出资,如果没有完成履行的,要继续认缴出资。
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