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时定金怎么要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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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8:01
给你最正确的答复:
1.你虽然是口头协商,但你交付定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合同(合同分两种:书面合同和行为合同)
2.你不是缔约过失,是单方面违约,并且你当时是自愿接受定金合同约定,该定金是不能要回的,反过来,对方违约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要定金的双倍赔偿给你,毕竟定金合同是双方自愿的。民法有定,合法并自愿的合同在成立时合法有效;还有,定金最多是房子价格的20%,超出部分可请求退还。未超出则属于合法,依法你是不能要回的。
3.房屋买卖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要符合公平诚实原则,违反的一方理所当然要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8:01
交纳了押金成立的定金合同是否存在这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如果对房屋的真实情况存在着认识差别或者欺诈,可以从可撤销合同的角度请求。交纳了押金成立的定金合同是否存在这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如果对房屋的真实情况存在着认识差别或者欺诈,可以从可撤销合同的角度请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7:59
可以去和对方协商,但现在钱在人家手里,对方有很大的主动,如果可以,其他的邪门歪道能怎么搞就怎么搞
邪门歪道整不好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也就是俗称的:打官司
其中的关键点就是3w是否是定金?或者只是预付款也就是订金
认定的依据不是看是什么字,关键在于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
定金是具有担保效力的(就是保证合同能够完成,双方都有一定的义务,交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会损失掉全部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还给定金还要再给一份定金同样多的钱给对方)
如果双方没有这样的义务,(比如没有约定,一般是认定为:订金
订金 需要返还,但如果你违反约定,他可以要求一定的违约赔偿。多少,可就说不好了~不过1w块可能不用,但人家拿着你的钱呢~你去打官司用的钱,加上陪给他的钱基本也接近1w了~
自己看着办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8:05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卖方违约,定金双倍还给买方,买方违约,买方的定金就无法收回,这就是定金的法律作用,如果你签了合同,合同有注明一方违约后的赔偿方式或赔偿金额,就按合同执行;毕竟你是有过错的(缔约过失),如果合同未注明赔偿金额,就双方协商,建议你去社区的司法所去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