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命运将如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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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9:52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这个员工不是犯罪不存在追诉期的问题,到违反也只是当时国家分配的一些制度,谈不上犯罪,当时追究最多也是开除公职,而现在过了二十几年社会也是相对宽容,只要你们单位自己想得开,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无聊的举报去开除一个工作几十年的员工。
法律上没有所谓“未修完学历参加工作”的相关条例,其实很简单,这个职工在后来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相关学历及证书,这已足以证明他的能力,贵公司是否留用或开除其实应该多去了解此职工在单位这20年间的工作,而不是把眼光放在20年前一个根本不叫问题的小事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9:50
1、“他的命运将如何”:这取决于所在单位领导的态度、举报人的能量。如果领导看重他的能力、反响也不是特别大,什么事也没有;但如果反应太大,有可能不开除、但会降级留用。
2、“假如要追究责任,能否适用追诉期”:
(1)这既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不是必须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没有什么“追诉期”的规定。
(2)他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学生分配、人事政策的行为,如果是在当时被发现,可能 是开除公职,另外给予纪律处分。
3、“该人在1997年获得了大学本科文凭。1996年获得从业资格证书,2006年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中级技术资格证书”:他后来获得的学历证书,无法掩盖他当初的学历作假行为的性质。
4、“是开除还是留用?”: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5、“有何调整此关系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没有法律法规,如果是依据人事政策,学历造假的,有可能开除。但此事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是否追究,全看单位领导的决策和舆论的关注程度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9:53
未修完学历参加工作
证明在学校学的好呗.
比尔盖茨不都是提前退学下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