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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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34
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是通知被拆迁人,公告期之后实施强制搬迁,强制执行时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并做好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及物品清点登记并交给被执行人接收,强制执行后又裁决机关接收。一、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规定是什么?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二、禁止强制拆迁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由此我们得知强制拆迁中法律程序都有拆迁申请,通知被执行人之后,若执行人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搬迁,机关将实施强制拆迁,并要求被执行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对物品进行清点交于被执行人,强制拆迁之后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等一些了法律程序。禁止强制拆迁的行为有恐吓、胁迫等不法手段,当发生房屋被违法强拆时,应当通过报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同通道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