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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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26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 本团体全称为:Zhejiang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ijing,英文缩写为ZCCB。
2. 由在京浙企事业单位及浙江籍在京企业家自愿发起,经北京市民政机关登记,是非盈利性社团。
3. 宗旨是:遵循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会员,促进京浙两地发展。
4. 受浙江省驻京办和北京市民政局指导监督,办公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浙江大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6. 提供政策宣传、合法权益维护,组织商务交流和培训活动,以及加强党团建设。
第三章 会员
7. 由单位会员组成,需拥护章程,有意愿加入。
8. 会员入会需满足条件,包括遵守法律、履行义务等,并经过申请、审议和发放会员证等步骤。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4. 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章程、选举领导等。
15-25.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选举、会议规定等详述。
第五章 资产管理
29-36. 经费来源、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以及终止程序中的财务处理等。
第六章 终止程序
38-42. 关于解散、清算和财产处理的规定。
第七章 附则
43-45. 章程的通过日期、解释权和生效日期。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由在京浙籍企业家代表组成,经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于2001年3月11日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主管部门为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指导部门为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商会以“服务企业、服务会员”为宗旨,以“民主办会、两级办会”为方针,致力于推动京城50万浙商的共同发展。经过7年多的发展,商会不仅成为浙商共同议事解难的桥梁和维护浙商合法权益的平台,也成为凝聚浙商共同价值观、促进浙商紧密团结,连接京浙两地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