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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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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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05:42
上海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流程的规定是:申请落户的户籍人员携带相关的户籍材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下列户口审批事项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公安分(县)局作出审批决定:
1、外省市人员在本市配偶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4、原由本市迁往外省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5、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房产证原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
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
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
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
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
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
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户口迁移以及户籍所在地的变更,都是需要注意迁入地的户口政策的,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户籍的合法权益,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