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能否依据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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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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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23:51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女儿出嫁后就不再是自己家的人,所以父母去世后外嫁的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可是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出嫁的女儿有遗产继承权吗?
网友询问:
对于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能否依据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解答: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解析: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易轶律师提示:
实践中对于遗产的分配: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易轶律师简介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已带领团队办理过30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曾1个月解决某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50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