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差价要收20%个税,我原价卖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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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52
1、《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转让财产所得为转让的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所以这个个人所得税交20%税是早就已经有的。
2、鉴于个人房产交易问题,因涉及到很多情况,所以另有一大套政策在个人所得税上有很多优惠,在新国五条出台前,就个人销售房屋涉及到地税局主管的税种有: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
具体是:
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并按应交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设费、教育费附加。
个人销售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自用年限不足五年且有增值额的房产,按售房收入全额依1.3%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自有房产无增值额的,当事人必须出具房产原值凭证、买卖合同、过户及其他有效证明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现在新国五条,是指国务院制定的政策原则,到实际实施肯定要经过国税文件下达,至少应该要到4月或5月才能看到具体条文,到底是哪条优惠被取消,现在还不知道 。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48
你要是真愿意原价卖的话那真是难为你损失那么大了。个人所得税不受年限的控制,只有营业税是年限控制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52
是唯一一套普通住宅满5年,才免征这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