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游警示制度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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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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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20:58
香港旅游业议会强烈倡导,旅行社在提供服务时,应确保在收据上清晰标注来自相关国家的外游警示级别。在收到红色或黑色旅游警示时,对于已提前报名自由行或旅游团的旅客,特别是大多数已参与的市民,他们有权利申请全额退款。对于选择旅行团的游客,可以选择全额退款或者保留团费并转团。此外,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赔偿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旅行者的权益,入境处还推出了一项名为“外游提示登记服务”的举措。旅客可以在出发前的三至四天内,通过填写个人电话号码、目的地国家以及计划出行日期,进行登记。一旦所登记的国家发生任何事故,入境处会及时将最新情况通知到个人,让旅行者能够随时掌握动态,做好应对准备。
总的来说,香港旅游业议会和入境处都采取了积极措施,提醒和保护游客在参与海外旅行时的安全,确保他们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并应对可能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也加入了这一保障体系,共同为旅行者的旅途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