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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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6:51
事业单位一般是不发加班费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人员一般是可以按照规定来进行调休处理的,不适用于加班费的发放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一、 事业单位不发加班费吗?
事业单位一般是不发加班费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二是非参公人员加班应发加班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加班费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对于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工作时间来进行认定的,用人单位如果未发放有关加班工资的,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处理,避免造成矛盾纠纷和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