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怎么推翻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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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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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3 05:51
职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发起行政诉讼来推翻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职工要准备材料尽快的发起复议。
一、职工个人怎么推翻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结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3、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综上所述,受伤职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两个月内可以拿到认定书。如果其认为工伤认定书内容有误,认定结果错误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这都是推翻的途径。当然,如果职工想推翻原来认定结果,就要在有效时间内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