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家庭暴力的一方离婚时如何主张损害赔偿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4:5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04:40
夫妻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因家庭琐事偶尔发生一般的抓扯、打骂,并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但对于长期的殴打、虐待或者严重侵害身心健康的家庭暴力行为,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对另一方长期或经常性地殴打、虐待,或者虽然只存在少数殴打行为但造成一方身体伤残的,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可以认定为家暴的。受家庭暴力的一方离婚时如何主张损害赔偿金?
网友咨询:
受家庭暴力的一方离婚时如何主张损害赔偿金?
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该种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被家暴请求离婚时,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主张离婚赔偿金。
律师补充:
家庭暴力通常发生于夫妻之间单独相处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害者在家庭生活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常抱有委曲求全的心理,为了家庭稳定和避免激化夫妻矛盾选择逆来顺受,拒绝向外部力量求助,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受害者没有能力对家庭暴力行为完整全面地举证。
法律上对离婚赔偿金并不明确,一般是考虑:1、对方的过错程度,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2、对方的认错程度,过错方实施家暴后是否积极承认错误并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采取以上措施后,受害人的痛苦是否有所减少。3、对方的经济能力,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每个地方的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并且还要考虑对方的收入情况,过错方经济收入较好的,就会给多点赔偿金。4、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如果受害人收入相对不乐观,并且离婚后要抚养孩子,所以要考虑这些情况酌情确定赔偿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