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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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5:48
集体的土地被回收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因为土地的产权是归集体所有的,只是需要村民签字就可以,对于回收的土地给村民造成了经济损失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一、是不是集体土地回收要村民同意才可实施?
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即,无论政府是永久性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是临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征收、征用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其目的不能泛化和抽象化,而应具体化。“所以,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土地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具有强制性,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但前提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只能由国家依法进行征收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利征收农村土地的。开发商更是没有这个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必须依据法定的流程,否则村民可以拒绝征地并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征收土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征收土地也会需要经过各个政府审批后才能实施,不是随意的可以处置,集体的土地的产权是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居住权和承包权,所以集体土地被回收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但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