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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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1:13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续签劳动合同至第三次时,并无特殊不续签的规定。如果企业决定不续签,并且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在企业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