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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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2:21
在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不需要支付吃饭的费用。拘留所必须根据规定为在押人员提供免费餐饮,并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饮食习惯。根据相关法规,拘留所的经费包括被拘留人的日常饮食费用、公务费用、设备购置与维护费用、其他必需的开支等。具体来说,伙食费涵盖了粮食、蔬菜、食用油、肉类、蛋类、鱼类、豆制品和调味品等。此外,还包括衣被费用,用于为经济困难或在押人员提供衣物和床上用品。医疗费用则涵盖在押人员的看病、住院、体检费用,以及医务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置。公杂费包括在押人员日常卫生用品的费用,如纸张、卫生巾、消毒剂、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清洁工具等,以及食堂的煤炭燃料费用和炊事员的临时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