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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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8:12
天津市人民政府为了确保法规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决定开展全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这项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即天津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杨栋梁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金海和市法制办主任矫捷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列为成员,共同参与和协调此项工作。
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内,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需设立相应的清理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府的整体安排,积极参与并执行清理任务。通过这样的组织架构,确保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旨在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津政发[201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