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属于哪一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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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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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9:54
公司的国籍在实务中也有很大的意义。
但在国际投资中,这是一个核心问题。因为在双边投资协定(BIT)中,各国会给予对方很多的投资优惠和保护措施。如果出现投资纠纷,要想援引BIT中任何条款都需要首先满足你具有缔约国国籍,不然这些条约就有被利用之嫌。然而,在国内法里面,感觉没什么讨论价值,反正你注册在中国,你就得服从中国法律,就是中国国籍了,也别争辩什么了。
纵观各国的双边投资协定,判断主要采用的还是注册地规则和主要营业地规则。顾名思义,前者看的是在哪个国家,依据哪个国家法律注册的;后者说的是主要营业的地方在哪里。采用这种规定的条约不胜枚举。
比如中国签订的BIT,基本上都是采用注册地规则,只要依据该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均视为具有该国国籍的公司。而美国的模范立法则是
一些国际公约也是这么规定的,比如国际能源宪章。
此外,很多协定中采用的注册地和营业地相结合判断的规则。比如东盟条约里面,他规定具有一国国籍,不仅要求在该国注册,还应当在该国具有相当的实体业务(effective management)。
还有一些其他规则,讲一下:
1. 主要股东国籍
大股东是谁就是哪国公司。在国际仲裁中,很少的情况下也会采用这种规则。
比如一个案例里面,一个立陶宛注册的公司,但是99%的股份都是乌克兰国籍的人持有的。这个案子就被法官判断为了乌克兰国籍。
2. 实际控制人规则
虽然在A国注册,从股权结构上也看不出绝大多数股东是别国人,但是却是个壳公司,最终被B国国民控制,最终被认定为B国公司。
可以说,在国际仲裁诉讼里面,算是很常见的抗辩。但是很少有条约规定这样的公司算是具有一国国籍,也没有看见过很多成功的实例。很多仲裁员都说,我们知道你实际控制权在他国手里,但是没有法律根据啊,你就老老实实按你注册国国籍算就是了。
3. Preponderant Interest Rule
顾名思义,就是公司在哪一个国家具有首要利益,那么就是可以适用该国的协定,可以算是具有这个国家国籍吧。但是只有少数双边投资协定会这么约定,算是少数派。